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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ㄧ下道路用地可以節遺產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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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我們家裡有一塊道路用地..因為有很多代書來找說要買 我們的土地在三重正義南路..當初是拓寬道路所以留下來 現值大概是1000萬元 家人說要底遺產稅用的...很多代書說現在可以買到5成多 等於500多萬..現在買賣的價格是這樣嗎?? 還有家人如果拿來抵遺產稅可以抵全部嗎??有可以參考的數據嗎?? 很多代書都說以後會不能抵?? 以後是多久呢?

最佳解答:

我認同樓上所說的基本上也不是說不能抵繳遺產稅. 而是如果有事前規畫根本不需要拿地來抵繳 遺產稅如下 一、免稅額︰779萬元 二、遺產稅扣除項目及扣除額 ︰ 1. 配偶扣除額 445萬元 2. 父母扣除額 111萬元 3. 第一三四順序繼承人 45萬元 4. 未成年人扣除額 每年加扣45萬元 5. 重度殘障或精神病人 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每人加扣557萬元 6. 喪葬費 111萬元 7. 生活必需器具及用品 80萬元 8. 職業上工具 45萬元 所以遺產總額大約在1300萬以內免稅.如果規劃得當像這道路用地就可以變現金.舉個實例溫世仁就是沒做好規劃結果繳的遺產稅大於蔡萬霖. 93年財政部通令各縣市政府道路用地不得再抵所得稅 95年行政院通令道路用地抵遺產稅降為40% 這樣看來以後有沒有可能不行抵繳遺產稅~~我只能說有相當大的機會. 至於價格問題就是多問多比較啦!!因為如果有占用問題價格就不會很好.就你上面所說也不知道是持分全部還是個人持分.因為這影響到容不容易拆除占用.

其他解答:

抵遺產稅是可以的 但遺產稅不是也要大幅調降 以吸引台商回流的誘因 所以公設保留地能抵遺產稅的用途 到何時會被取消禁止 得且看政策變化 現在趨勢於不能抵扣的方向前進 因前幾年公設保留地幾乎是萬能抵稅利器 可抵營業稅.綜合所得稅..等 但只有一紙行政命令 現就只剩遺產稅還能用 但也調降抵扣比例 多久以後不能抵 也只能說“隨時 因誰也說不定 所以賣出也是一種不錯的考量 你的土地是可以自由買賣的 業內習慣是352或55付款 但55其實對地主來說 風險是比較大的 因會要求“用印”及交付“印鑑證明” 如倒楣碰到比較不肖的業者 土地被過完戶後 就只收到5成的土地款 也就沒再付尾款 風險真的比較大 如你還沒出售 價格及內容也歡迎來信討論 第一款簽約 3成 第二款用印交付印鑑證明 5成 第三款過戶完成 2成 toyota_sheen@yahoo.com.tw|||||以目前的狀況 道路用地確實可以以公告現值抵遺產稅 目前三重差不多是5X% 但是抵繳遺產稅有限制唷 以國稅局的規定必須先以現金或者容易變現的物品為優先抵繳 真的沒現金沒股票沒黃金才能以道路地抵繳 她們說的以後不能抵繳遺產稅 有2種可能 1就是政府財政嚴重缺錢需要大筆的稅收所以不讓百姓抵繳 2是以後遺產稅大幅調降一般老百姓根本繳不到 至於時間看政府什麼時候想到囉|||||留著抵稅比較有利FBEFE3C2E047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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