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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改變個人報稅問題

發問:

如果之前跟著爸媽報稅,現在改要自己報稅(想要網路報稅) 1.該如何做? 2.要準備哪些資料?或者哪些資料需要留著? 謝謝回答(有問題會再補充)

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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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如何做? 1、可以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自然人憑證,上網下載報稅軟體後,以自然人憑證即可網路申報。(需有讀卡機) 2、若知悉自己的所得及扣除額等資料,上網下載報稅軟體後,以【戶號+身份證字號】至軟體內逐一建檔即可。 3、5月份可以帶身份證至就近的國稅局查調所得清單及扣除額,國稅局會提供您光碟片,再以光碟片的資料匯入報稅軟體作申報。 國稅局也有服務人員可以代為網路申報。 2.要準備哪些資料?或者哪些資料需要留著? 所得扣繳憑單及相關扣除額憑證應留存以利核對。 相關扣除額如下說明,請參考~ 10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可扣除的金額:【免稅額】每人每年82,000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123,000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有利申報: 標準扣除額【單身】76,000、【已婚】152,000列舉扣除額項目:【捐贈】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保險費】每年每人24,000,健保可全額列報。【醫療及生育】無限額;但受保險給付,不得扣除。【購屋借款利息】限自用住宅,每戶每年300,000。【租金支出】每戶每年120,000,與購屋借款利息二者擇一有利申報。【災害損失】無限額;但受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份,不得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4,000【教育特別扣除額】子女每人每年25,000就讀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4,000【儲蓄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270,000【財產交易損失】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為限。可遞延三年。【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25,00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不論採所得合併計算稅額 或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 所得淨額x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0~500,000x5%-0=500,001~1,130,000x12%-35,000=1,13,001~2,260,000x20%-125,400=2,260,001~4,230,000x30%-351,400=4,230,001以上x40%-774,400= 希望我們上述的答覆~可以協助您解決問題,幫助您找到合適的答案。 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歡迎使用補充!我們會儘速再為您補充說明。 亦歡迎至下方部落格線上諮詢!我們有專業的服務人員,提供線上立即諮詢服務。

其他解答:

這裡有詳細的教學~只要一步步照做就行了~ 綜合所得稅繳稅試算與教學|||||您好: 我是娟兒。 網路申報 http://tax.nat.gov.tw/info.html?id=6# 請到上列財政部電子納稅服務先下載網路申報系統。 準備好您的申報資料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上面有記載您的所得代號及金額,依照申報系統的頁面一一進行。 如果您沒有自然人憑證,亦請先準備好戶籍騰本上的"戶號" 這是網路申報檢核系統會檢核的資料。 進行到網路申報的最後頁面,網路上傳您的申報資料,並選好您要報稅的方式 "自行繳納"、"信用卡"扣款等,最後的兩個動作執行完畢(資料上傳、納稅),您今年的報稅工作便完成囉。 ~為生命增添好生活~FBEFE3C2E047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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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jtnvd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