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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因傷害判刑拘役60天或有期徒刑2個月二者有何不同?

發問:

因傷害被判刑拘役90天 或 有期徒刑3個月 二者有何不同? 而二者都可易科罰金. 另 本案是 二審定讞? 還是 三審定審讞呢? 若要上訴 須在收判決書幾天內提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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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答:

**拘役90天或有期徒刑3個月是大大的不同。 拘役是以天計算,要執行90天滿。 而有期徒刑是以月計算,如果遇到789月,那就是 92天,如果是234月,那就是89天或90天, 如果是123月,就是90或91天。 **還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拘役是 不會記錄的。而有期徒刑就有記錄,這對找工作影響 很大。 **傷害罪是本刑3年以下,所以只能到二審,不能上訴 到三審,。重傷害或傷害致死除外。 上訴要在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提出上訴。 2012-06-02 13:56:27 補充: 拘役只到59天,如果加重,才會到60天~120天。 而有期徒刑是2個月起跳。

其他解答: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你應該是多案合併的吧...若只單案判90天拘役屬違法判決....3個月跟90天大都可易科罰金....若你是多案合併拘役90日那易科罰金的計算又不同了....普通傷害只能上訴到第2審.....要上訴在接到判決書10天內...若第10天為假日..盡量在期間內提早提出.避免困擾...FBEFE3C2E047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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