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標題:

售屋申報所得稅的問題

發問:

請問,本人因身體狀況不適(調養中),所以去年出售了自用住宅480萬,且其他收入僅身體不適前的12000元薪資所得,這種狀況下要如何申報所得稅?申報哪種方式較合適?申報的步驟及手續為何?其他須註意事項為何? *(無其他撫養親屬) 希望有較詳細專業的解答,非常感謝,謝謝!!

最佳解答:

出售房屋會有個人綜所稅財產交易所得的問題。 財產交易所得申報有哪種方式: 一、財產交易所得=售價-成本及必要費用 相關規定可以參考下述說明: http://tw.myblog.yahoo.com/tax33333/article?mid=892&prev=907&next=875&l=f&fid=34 二、財產交易所得=房屋評定現值*依縣市區域認定的部頒標準 查詢縣市部頒標準請參考: http://tw.myblog.yahoo.com/tax33333/article?mid=907&next=892&l=f&fid=34 申報個人綜所稅期間為5/1-5/31 申報方式:下載報稅軟體採網路申報或帶身份證及印章至就近國稅局查調所得並辦理申報。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免費稅務諮詢 希望我的回覆,可以協助您解決疑惑!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歡迎進入智盛的部落格詢問~ 亦可加入全(假)日免費諮詢即時通:tax33333 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tax33333 部落格有提供專人線上服務!可以線上立即諮詢稅 務問題。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B04698732/o/101205150375613869468090.jpg

aa.jpg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其他解答:CEE950A255C9C3B3
arrow
arrow

    njtnvd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