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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報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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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專家我第一次報稅不知如何報比較有利?我們家有3個小孩(2個國小.1個幼幼班)和1個63歲的媽媽,我老公年收入1,137,109我年收入110,000,我老公己扣繳稅額42,470~~不知如何報比較有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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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小計 總計 法規說明 所得總額(A=1+2+3+4+5) 1,247,109 1.薪資所得 1,247,109 可享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租賃所得 房屋租賃所得可扣除43%必要成本及費用 3.利息所得 可享有利息所得特別扣除額 4.營利所得 5.執行業務所得 免稅額(B) 492,000 每人每年免稅額為82,000 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年滿70歲,免稅額為123,000 標準/列舉扣除額(C) 152,000 列舉及標準擇一有利申報 特別扣除額(D=a+b+c+d+e+f) 233,000 a.財產交易損失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財產交易損失,其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之所得為限。 b.薪資特別扣除額 208,000 每人每年限額104,000 c.儲蓄特別扣除額 全戶每年限額270,000 d.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每人每年限額104,000 e.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每人每年限額25,000(限大專以上院校子女) 但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 f.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25,000 每人每年限額25,000(限5歲以下子女) 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不適用 所得淨額(E=A-B-C-D) 370,109 所得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 稅率 5% 0~500,000 5% 累進差額 500,001~1,130,000 12% 35,000 應納稅額(F=E*稅率-累進差額) 18,505 1,130,000~2,260,000 20% 125,000 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G) 42,470 2,260,000~4,200,000 30% 351,400 本年度應繳納稅款(F-G) -23,965 4,200,000以上 40% 774,400 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擇一有利申報【a>b---選擇a標準申報】【a<b---選擇b列舉申報】 項目 金額 限額 法規說明 標準扣除額(a) 152,000 單身76,000、已婚152,000(標準及列舉擇一有利申報) 列舉扣除額(b=1+2+3+4+5+6) 0 1.捐贈 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 2.保險費 限本人、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 每人每年24,000+健保無限額 3.醫療及生育費 無限額 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 ,不得扣除。 4.災害損失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不得扣除。 5.購屋借款利息 [1]房屋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所有。 [2]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辦竣戶籍登記。且該屋未供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 [3]取具支付該借款之利息單據正本。 [4]購屋借款利息以每年實際支付該項支出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申報扣除,每次扣除金額上限為30萬元 [5]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 6.房屋租金支出 【1】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 【2】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 【3】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 【4】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希望我們上述的答覆~可以協助您解決問題,幫助您找到合適的答案。 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歡迎使用意見補充!我們會儘速再為您補充說明。 亦歡迎至下方部落格線上諮詢!我們有專業的服務人員,提供 線上立即諮詢服務。 2013-02-24 15:22:45 補充: 因為字數的限制,所以說明以下述補充說明: 依您的扶養親屬申報情形是適用最低稅率,所以採夫妻合併申報合併計稅即可。 個人綜所稅有分為列舉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申報,因為您未提供列舉的項目,所以以標準扣除額方式試算可退稅23,965。 下方計算公式有提供列舉扣除額的項目,您可以試算。
其他解答:
我都是在這網站訂雜誌的http://suo.im/5d60j20C18AF99341980A